武汉病毒所1月21日“抢注”瑞得西韦专利合理合法吗?

中国科学院武汉病毒研究所(以下简称“武汉病毒所”)因“抢注”吉利德在研药物专利,引发外界关注。

2月4日晚,武汉病毒所在官网发布文章称,武汉病毒所“在抑制2019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药物筛选方面取得重要进展。相关研究成果发表在中国自主知识产权的国际知名学术期刊Cell Research(《细胞研究》)上。

该研究表明,在Vero E6细胞上,瑞得西韦(Remdesivir, GS-5734)对2019-nCoV的半数有效浓度EC50=0.77 uM(微摩尔每升),选择指数SI大于129;磷酸氯喹(Chloroquine)的EC50=1.13 uM,SI大于88,说明上述两种药物在细胞水平上能有效抑制2019-nCoV的感染,其在人体上的作用还有待临床验证。

武汉病毒所表示:“对在我国尚未上市,且具有知识产权壁垒的药物瑞得西韦,我们依据国际惯例,从保护国家利益的角度出发,在1月21日申报了中国发明专利(抗2019新型冠状病毒的用途),并将通过PCT(专利合作协定)途径进入全球主要国家。如果国外相关企业有意向为我国疫情防控做出贡献,我们双方一致同意在国家需要的情况下,暂不要求实施专利所主张的权利,希望和国外制药公司共同协作为疫情防控尽绵薄之力。”

瑞得西韦是美国吉利德公司正在开发的新药,被认为是抗新冠病毒最具潜力的药物,在美国已经成功改善了一名美国感染者的症状,目前正在武汉进行三期临床试验。

这一药物属于吉利德公司,为何武汉病毒所可以对其用途申请专利?

一位医药界人士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围绕药品相关的专利包括化学结构专利、复方配方专利、合成路径专利、合成工艺专利、应用专利。前四项专利一般属于药物的研发和制造企业,应用专利即药物用途专利可能属于研发和生产之外的第三者。此次武汉病毒所申请的就是针对瑞德西韦抗2019新型冠状病毒的用途专利。

“药品的新用途是可以申请专利的,并且这是行业内的常规做法。”紫藤知识产权高级知识产权顾问赵佑斌向澎湃新闻记者表示,“瑞得西韦本来是用来抗埃博拉病毒的,新冠病毒以前世界上还没有,用瑞得西韦抗新冠肺炎是药品的新应用,所以可以申请专利。”

2月5日,《中国科学报》采访到了武汉病毒所的知情人士。这位知情者称:“这是做科研的基本要求。我们是做药物研究的,做出新成果就会去申请专利。”

不过,这项专利能否被通过还是个未知数。

赵佑斌认为,武汉病毒所想要拿下瑞得西韦抗2019新型冠状病毒新用途专利有一定难度。因为这件用途专利获得授权必须满足新颖性、创造性、专利说明书公开充分等条件。吉利德已经将瑞得西韦的化合物结构与治疗冠状病毒的用途申请了专利。并且在用途专利中概括了所有抗冠状病毒的用途,而且还提到冠状病毒科聚合酶被抑制的技术特征。

依据我国《专利法》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武汉病毒所如何证明这一用途的新颖性、创造性是一大难题。”上述医药行业人士也向记者指出。

外界另一大质疑在于,武汉病毒所仅仅完成了体外实验就进行专利申报是否草率?对此,赵佑斌说,在用途专利申请过程中,尽管申请人只进行了体外实验,并没有在临床上得到验证,但只要体外实验有“意想不到的有益效果”,是可以获得授权的。“当然,这件专利的申请内容并没有详细公布,尚不清楚具体的技术特征,如果专利申请的内容是瑞得西韦与其他化合物组合,专利获得授权的可能性更大。”

那么, 假设武汉病毒所的专利成功了,对于瑞得西韦未来的使用会有什么影响?对我国的患者而言会带来哪些有益的价值?

赵佑斌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如果武汉病毒所的专利申请成功,根据他们的说法,将通过PCT(专利合作协定)途径进入全球主要国家,这意味着,其他国家在使用瑞德西韦治疗新冠肺炎时将向武汉病毒所支付费用。

“理论上这件专利如果获得授权,吉利德要生产专门用于治疗新型冠状病毒的药,就可能落在该专利的保护范围内,也要得到武汉病毒所的许可。这样双方可以交叉许可,一定程度上可以作为降低药品价格的筹码。或者将相关专利转让或许可给吉利德,获得一定的转让费或许可费,这也是医药界的常规做法。” 赵佑斌说。

这一观点也在《中国科学报》援引的知情人士说法中得到了体现: “这种做法也是为了保护国家利益,如果我们不抢先注册药品用途,以后这个药物的供应、价格上都保证不了。国外公司想给你药就给你药,不想给你药就不给你药,想要多少钱就要多少钱,这样中国必将受制于人。

同时,赵佑斌还指出,因为抗新型冠状病毒用途专利属于外围专利,要实施这个专利还必须获得吉利德的许可,因为这件专利并不具有独立性,要依赖吉利德已经掌握的基础专利的许可才能实施。

不过,截至发稿,吉利德公司尚未有官方表态。

一位医药行业的资深从业者表示,不排除这是吉利德与中国相关机构协商和权衡之下的结果。因为抗新冠肺炎是非常窄的适应症,一旦中国此次的疫情过去,这一适应症几乎就没有市场了。另外,还要考虑到在紧急的公共卫生事件面前,国家有“强制许可”的权利。到那一步,吉利德就必须将所有的专利内容向中国政府公开。两者相较之下, 在中国放弃抗新冠肺炎的专利权利,对吉利德来说也不是很大的问题。

吉利德在1月31日的公开声明中也提到,公司与美国食品与药品监督管理局(FDA)、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世界卫生组织等机构以及研究人员和临床医生一起,正在我们所擅长的抗病毒领域,全力贡献我们的专业能力和资源,帮助患者和各界共同抗击2019-nCoV。

2月5日下午,中日友好医院王辰、曹彬团队在武汉市金银潭医院宣布启动瑞德西韦(remdesivir)治疗2019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研究。这意味着,这个近日网络热议的抗病毒药物,正式开始进入临床试验。

当天,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也从吉利德科学获悉,吉利德已与中国卫生部门达成了协议,支持对2019-nCoV感染者开展两项临床试验,以确定瑞德西韦作为冠状病毒潜在治疗手段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吉利德无偿提供研究所需的药物,并为研究的设计和开展提供支持。

不过,对武汉病毒所来说,争议也没有完全平息。武汉病毒所申报专利的时间是1月21日,证明在此之前它们就已获悉该药物对感染者有益?为何没有公开,而是忙着写论文、报专利?这也引发网友关注。

对此,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2月5日下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卫生健康委新闻发言人、宣传司司长宋树立回应称,药物的问题昨天已经进行了一定的回应, 药物从基础研究到进入临床,有它既定的路径,所有的过程都要完全符合国家关于药物审批的过程,至于为什么没有第一时间进入临床,也正在关注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