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手记之十九:弃儿新生(下)(by 康健)

江主任说,九二年中国颁布了《收养法》,对外籍人士在中国收养子女作出了详细规定。九三年中国又签署了《海牙跨国收养公约》,这是首个关于收养儿童的国际性公约。九六年成立了隶属民政部的中国领养中心,十几年来已经和许多国家建立了跨国收养合作关系。中国领养中心的核心理念是“一切为了孩子”,从孩子的长远福祉考虑,最大限度地利用资源,为孤儿弃儿的将来发展寻找最佳环境。
加拿大人热衷收养中国弃儿,与他们的宗教信仰和家庭观念有关。他们把孩子看成是上帝的恩赐,而不是自己的私产。教会倡导的博爱,慈善,人道为他们奠定了思想基础。这些思想渗透浸润到日常生活的一言一行之中,才能真正做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知难行易,很多时候即使自己的亲身骨肉都难以尽心抚养,何况是收养的孩子?比如达总,虽说有一对龙凤胎孩子,可他何曾尽过一丝一毫父亲的责任和义务?何尝体验过孩子成长过程中的甜酸苦辣?老唐当年若是把那个弃婴抱回家,今年也有三十好几了,也该有自己的孩子了。再进一步,要是没有唐小丫,唐小毛,自己会收养孩子吗?对他们会像对待亲生子女那样无微不至吗?老唐心底还真没有什么勇气去回答。